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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民县编办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规划
2016-11-21 15:35:05

为更好地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和整体作用,推进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又好又快发展,更好地为改革、发展、稳定大局服务,再创市级文明单位。结合本办实际,制定2014-2016年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规划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我办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规划总的指导思想是: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坚持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,以争创市级文明单位为目标,以加强党员干部道德建设为重点,以各种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,着力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,大力倡导文明言行,努力塑造“开拓、求实、高效、奉献、文明”的工作新形象,使编办机关成为“团结奋进、求真务实、规范公正、廉洁高效、环境优美”的文明机关。

二、组织领导

成立以主任为组长,分管领导为副组长,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,并做好分工,明确职责,做到一把手负总责,分管领导具体抓,全体干部职工共同抓。整个创建工作要在县委文明办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,有计划、有步骤、按要求地组织实施。

三、目标步骤

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,培养高素质的队伍,巩固深化文明创建成果,确保获评市级文明单位。

第一阶段:制定规划,全面部署(201510月—12月)。

1.制定计划。制定创建文明单位三年规划和年度创建计划。

2.组织动员。召开创建文明单位动员大会,全面部署创建文明单位工作,广泛开展创建工作宣传。

3.健全机制。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、制定考核考评办法,明确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,形成高效运转的创建工作机制,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、规范化,做到常抓不懈。

第二阶段:突出重点,扎实推进(20161月—20166月)。

1.细化任务。按照制定的目标任务和创建要求,狠抓落实,稳步推进,确保完成创建各项工作目标。
   2.
重点突破。创新思维,开拓思路,创新举措,结合信息服务等融入到文明创建工作当中,谋特色,树典型,创亮点。

3.中期自查。严格对照文明单位建设的创建标准,开展自查自评,对文明创建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总结,对下一阶段的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调整和部署。并及时通报创建工作成效和检查情况,针对存在的问题,及时提出整改措施,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深入。

第三阶段:组织申报,迎接考评(201611月—20173月)。

1.查漏补缺。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,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逐项限期整改。

2.申报考评。组织专人,按照要求做好各类考评材料的准备工作。各科室要积极配合,做好材料的收集、分类、整理及归档等工作。

3.迎接考评。组织起草申报报告、汇报材料,高质量完成创建资料建档装订工作,迎接考评。

四、创建任务

1.加强领导班子建设。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,按照“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”的原则,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。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,凡属重大事项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,必须经过集体研究、讨论,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,保证决策的民主化、科学化。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,合理进行领导班子内部分工,构建分工协作、责任明确、程序严密、民主科学的制度体系。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,研究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,做到有部署、有落实、有考核。

2.深化思想道德建设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开展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的宣传教育,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加强道德讲堂建设,强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。认真贯彻落实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加强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教育,重视对青年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。认真开展“讲文明树新风”、“模范家庭评选”、文明交通、“我推荐、我评议身边好人”等主题实践活动,深入挖掘身边的好人好事,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意识,争做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表率。

3.抓学习教育,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。建设一支素质优良、依法履职、作风过硬、甘于奉献的编办队伍。认真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要求,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。采取集中培训、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,同时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证考试,不断提高业务技能。

4.加强机关环境建设。加强办公场所物品管理,做到“三齐”:文件报刊摆放整齐、办公用品放置整齐、制度图表悬挂整齐。严格卫生管理制度,做到办公区经常保洁,定期清扫,墙壁无污染,地面无纸屑,桌椅无灰尘。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抓手,以节油、节电、节水、节能、节约办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为内容,加强科学管理,降低行政成本,努力形成厉行节约,杜绝浪费,提高效率的工作机制,实现机关管理优化、环境优美、服务优质。

5.切实履行社会职责。在系统内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及和谐创建活动,开展文明科室(站处)、文明窗口、红旗个人创评活动。积极组织志愿者服务队,开展常态化志愿活动,关爱“老弱幼残”,不定期到敬老院、福利院等单位进行爱心帮扶活动。加大挂钩扶贫帮困力度,党员干部与困难群众“一对一”结对子,每个领导帮扶一户、联系3-5户,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,帮助其尽快脱贫致富。

6.狠抓党风廉政建设。严格按照中央和地方各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,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安排。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、廉政谈话制度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加强党风监督,把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、廉政谈话同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结合。

五、具体措施

1.加强宣传教育。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文明创建活动认识,增强信心和工作积极性,形成人人参与、个个努力、齐抓共管、整体联动、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,促进创建活动顺利开展。

2.建章立制,有序推进。实行目标管理,建立激励机制。把创建高质量的市级文明单位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对创建目标进行分解,量化到人,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,个个身上有责任。对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做出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不仅给予精神鼓励,而且要与物质利益相挂钩,与干部的考核、聘任、晋级等紧密联系,增强对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责任感、紧迫感和使命感。狠抓创建目标落实,真正做到月初有目标,月终有检查,季度有考核,逐月研究分析创建形势,确保创建工作规范有序落实。

3.保证创建活动经费。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发展的总体规划,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经费列入年初预算,每年投入精神文明建设经费3万元以上(包括职工教育、阵地建设、环境建设、会议活动经费),并以一定的增长比例逐年增加。

4.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精神文明建设队伍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,从严治党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,以良好的党风、政风影响带动全办工作作风的转变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,带头示范,真正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者、组织者、倡导者、实践者,带动全办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建设精神文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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